今年开始,各类论坛、会议逐渐恢复线下举办,各种乱象也随之出现,今年3月以来,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联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论坛活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8月9日,据文旅部消息,中宣部、中央网信办、中央外办、外交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文旅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论坛活动规范管理的通知》,对各类主体面向社会公开举办的论坛活动(包括论坛、峰会、年会以及其他具有论坛性质的会议活动)提出10条工作要求。
《通知》要求,论坛活动名称应准确、规范、名实相符,不得随意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峰会”“高端”“高峰”“巅峰”等字样;要重点打击未经合法登记的主体面向社会公开举办的论坛活动、“山寨”论坛活动、以论坛活动名义进行诈骗敛财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规范管理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举办论坛活动。
论坛活动乱象:“山寨”、名不副实、变相公款消费
今年7月7日,中宣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文旅部等11部门曾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论坛活动乱象的清理整治。
据介绍,近年来,一些未经合法登记的主体假冒官方机构、正规组织举办“山寨”论坛活动,或通过论坛活动形式实施诈骗敛财,侵害了人民群众正当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有的社会组织和企业举办的论坛活动存在随意冠以高规格名号、虚假宣传、违规评奖、违规收费等乱象;个别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举办的论坛活动存在主题交叉重复、内容空泛、缺乏实效等问题,亟待进行整治规范。
7月开展的专项清理整治的范围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各类论坛、峰会、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重点清理整治以下7种情形:
1、打着官方旗号、假冒正规组织名义举办的各类“山寨”论坛活动;
2、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违规收费借机敛财的论坛活动;
3、对党政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出席情况进行不实宣传,误导公众的论坛活动;
4、随意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高峰”“峰会”等字样,名不符实的论坛活动;
5、超出主办单位职能范围,主题交叉重复、内容空泛、导向有偏差的“表演式”“形式主义”论坛活动;
6、变相公款消费、旅游,发放礼金、礼品、昂贵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论坛活动;
7、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举办论坛活动,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在针对论坛活动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一个多月后,十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论坛活动规范管理的通知。
此次发布的《通知》要求,举办论坛活动的各类社会主体,应经依法登记、具有合法身份。未经合法登记的企业及社会组织或无实际承办主体不得面向社会公开举办论坛活动。
同时,《通知》要求论坛活动名称应准确、规范、名实相符,不得随意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峰会”“高端”“高峰”“巅峰”等字样。论坛活动内容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质量和实效,主题设置不得超出主办单位职责范围,设立分论坛、子论坛、平行论坛应紧紧围绕主论坛活动主题。
《通知》强调,要重点打击未经合法登记的主体面向社会公开举办的论坛活动、“山寨”论坛活动、以论坛活动名义进行诈骗敛财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依法打击涉非法集资、非法经营、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查处论坛活动违规收费、虚假宣传等行为。民政部门严厉打击整治举办论坛活动的各类非法社会组织,依法查处在举办论坛活动中存在违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社会组织。
为规范管理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举办论坛活动,《通知》指出,除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的论坛活动外,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举办论坛活动,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省部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举办新的论坛活动应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各省(区、市)党委、政府负责审批本地区省级以下地区、部门和单位举办的论坛活动;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负责审批所属机关、直属单位举办的论坛活动。
此外,要分级分类建立论坛活动保留清单,对清单范围内的论坛活动实行备案管理。各级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原则上不再举办保留清单以外的论坛活动。确有必要新增的,应从严审核论证,按程序报批后纳入清单管理。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论坛活动的审批实行总量控制、严控规模、厉行节约、注重实效等原则,防止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
同时,《通知》提出,对于组织规范、导向正确、效果优良、影响力大的论坛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应通过加强宣传推介、提供业务指导、给予表扬奖励等方式予以支持,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品牌论坛活动,助推论坛活动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南方都市报